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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医保知识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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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1-8 22:03: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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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参保职工门诊医疗保险知识问答
一问:参保职工持本人医疗保险证或“社会保障卡”的个人帐户能否在住院发生费用中使用? 答:可以用于支付进入统筹起付标准范围内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。
二问:州、市参保职工在我院门诊就医时,按有关规定,那种情况享有特殊照顾? 答:1.州参保职工持有慢性病诊疗证在我院就医,在个人帐户用完,再发生医疗费用自交607元后,按比例80%由医保基金支付。 2.市参保职工:①因病情需要在我院门诊发生的特殊用药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,可按规定给予该项目费用50%由医保基金支付;②持有慢性病诊疗证的参保职工在我院就医,在个人帐户用完之后,再发生医疗费用按比例90%由医保基金支付。
三问:申办门诊慢性病诊疗证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? 答:1.参保职工患有下列疾病的可申请办理慢性病诊疗证。 州医保:红斑狼疮、精神病、糖尿病、癌症、慢性肾功能衰竭、肝硬化、肝功能衰竭、脑出血、脑血栓形成、肺心病、老年痴呆症、瘫痪(截瘫、偏瘫)、充血性心力衰竭、心肌梗塞; 市医保:各类恶性肿瘤;结核病(开放型、需治疗者);呼吸系统:支气管哮喘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肺心病;消化系统:肝硬化;循环系统:心肌梗塞、心力衰竭;泌尿系统:慢性肾小球肾炎、慢性肾功能衰竭;内分泌系统:甲亢、糖尿病;神经系统:脑血管病(腔隙性梗塞需药物治疗者)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;传染科:肝功能衰竭;外科:血栓性脉管炎、前列腺增生症;皮肤科:系统性红斑狼疮。 2.门诊慢性病诊疗证审批程序:主治医生填写慢性病申请表——业务科室主任签署意见——医院医保机构签署意见(盖章)——分管院长签署意见——社保经办机构审批。
四问:慢性病诊疗证持有者因病情需要发生门诊“三特”时如何处理? 答:慢性病诊疗证持有者发生门诊“三特”有两点需分别对待:一是门诊“三特”项目核定,该种慢性病种所需要的用药及诊疗项目,按门诊慢性病待遇处理,但须完善“三特”的审批手续;二是门诊“三特”项目不属于核定慢性病病种所需要的用药和诊疗项目,按一般门诊“三特”待遇处理(见二问的回答)。
五问:有哪些单位与我院签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? 答:黔西南州州直、兴义市、兴仁县(不包括老干)、安龙县(不包括老干)、晴隆县、册亨县、贞丰县、顶效开发区、昆明铁路局等。
二、参保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知识问答
六问:州、市、各县转院病员如何办理入院手续? 答:州、市、各县转院病人在我院医生开具入院单后,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,各县附带已审批的转院申请表,在我院医保住院记帐处办理入院手续,按规定缴纳预交款后入院治疗。
七问:非定点在我院的医保病人能否在我院就医? 答:可以,病人在出院时,带病历小结、住院收费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当地医保机构报销。
八问:医保病员住院起付线是多少? 答:住院起付线标准以下费用全部由病员自付,起付线以上部份按比例报销。 起付线标准: 1、州直:607元,二次和二次以后303.50元; 2、兴义市每次住院460元; 3、安龙县:500元,二次和二次以后200元; 4、兴仁县:500元,二次和二次以后250元; 5、册亨县:500元,二次和二次以后250元; 6、晴隆县:每年410元; 7、贞丰县:每年732元。
九问:什么是封顶线? 答:是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最大限额,超过封顶线则进入大病统筹。各地封顶线如下: 州 直:30344元 兴义市:23000元 安龙县:25800元 兴仁县:23200元 册亨县:35100元 晴隆县:36000元 贞丰县:29280元 顶效开发区:20000元
十问:进入封顶线后有何享受(即进入使用大病统筹经费的支付比例)? 答:州医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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