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载、占道行驶、非法营运等违章行为,造成春节期间我省发生4起重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,导致16人死亡。2月24日,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该消息。 据悉,2月17日13:30,在兴义市境内,一辆核定载客量为两人的贵EB 6194二轮摩托车装载了3人,行驶至坪东街道办事处幸福桥时,与对向行驶的贵E00800本田轿车相撞,导致二轮摩托车上的3人死亡。 2月19日14:10,驾驶员陆某驾驶一辆牌号为贵F72581的北京牌轻型货车,从威宁县新发乡民族村往新发乡政府方向行驶,途中由于操作不当,翻下斜高为104米的山崖,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。 2月19日19:40,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建圆村人周某,驾驶贵C 58556长安小客非营运车,该车核载7人,实际载客达11人,从湄潭县返回遵义市的途中,误驶入一段正在改造的施工路段的断头路上,翻落下垂高16米的桥墩基础上,造成3人死亡,其余人员不同程度受伤。 2月21日13:50,在息烽县境内贵遵高等级公路59公里处,由遵义开往贵阳方向的贵A23134蓝鲸大巴,由于占道行驶,先后与相隔约50米的、由黎安村开往息烽县方向的两辆摩托车对向相撞,造成两辆摩托车上的7人死亡,其中死者有两名女性,4名男性,1名儿童。 |